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单位承诺书 ( )(监理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 三、不承接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建设工程; 四、坚决杜绝与施工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五、遵守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立并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责任制度; 六、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七、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21)规定,对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按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