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第三条 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第四条 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第五条 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 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