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土方开挖回填施工安全措施 1.总则 1.1为确保本工程进行基础土方开挖回填作业时,现场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和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程、规范,结合本工程情况制定本安全措施。 1.2本规定适用于750kV兰东变基础土方开挖回填施工 1.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员、以及进行本项施工作业的施工队长、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本措施。 1.4在执行本规定的同时,必须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 2.一般规定 2.1开挖基坑、槽深度超过1.5米不加支撑时,应按土质和深度放坡。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92中要求施工,并防止雨水浸泡造成塌方、滑坡。开挖时,禁止逆坡或掏洞,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2基坑、槽内出土应尽量远离坑边,其距离不小于1米处存放,由基坑、槽内向上运土时,应在边坡上挖设台阶,其宽度不得小于0.7m,相邻台阶高度不得超过1.5米,严禁利用档土墙支撑、搁置弃土传递工具或站在支撑上传递。 2.3在有电缆、管道等地下设施的地方进行土方工程时,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