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以达到各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体现遵章守法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包方及专业分包单位。 奖惩依据:根据安全生产违章罚款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1、职责: 1.1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 1.2 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 1.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 1.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 2、奖惩办法: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 2.1 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