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部工作例会规定 1. 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组织与主持,按一定程序召开,以研究项目部出现的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安全及工程款支付、工作安排等诸多问题。监理工程师将会议讨论的问题和决定记录下来,形成会议纪要,供与会各方确认和落实。 2. 工作例会的时间工作例会应当定期召开,分周例会和月例会。3. 参加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及监理部全体成员。4. 会议主要议题4.1对上周(月)会议纪要的落实和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2工程进展情况。4.3对下周(月)工作计划安排。4.4总结本月的监理工作及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监理负责人书面汇报本月的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月的工作计划。4.5总结本月项目监理部的日常生活管理情况,包括工作人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经费开支情况、安全情况等。4.6专题讨论。5. 会议纪要与签发5.1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师(副总监)审核批准。纪要分发各现场监理组,监理部存档(电子软件)。5.2会议纪要应主要写明:5.2.1会议地点及时间、主持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