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质量控制制度 、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业主、施工单位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应广泛听取意见,进行设计图纸交底及会审,尽量避免图中差错、遗漏。 、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项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其中钢筋、水泥、砼试块、砂浆试块在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人员监督下,使用单位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申请,以施工、设计、业主、监理四方会勘同意后进行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