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前、检修作业中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2职责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4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4.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资质由引进检修施工单位的处室负责审核把关。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4.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4.4 检修前,检修施工单位引进处室、设备使用单位和施工区域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4.4.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