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深入落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级主体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云南省2021年度大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签订202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考核对象、责任范围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责任人为企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二)责任范围 责任状签字单位及其所属企业(含控股企业和租赁设备、分包工程,在本企业生产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单位和人员)。 (三)考核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工作职责 (一)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 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治理,加强项目安全监管,建立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管理监控、信息统计制度;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综合水平;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组织企业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