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用火安全的实践与探索用火分析(5) 大检修期间对设备、管线内的第一次用火,必须采用定量分析,报出的结果必须是可燃气体的体积百分比浓度,测爆仪测出的结果不能作为动火分析的依据,只能作为动火时的参考;考虑到大检修已停车、退料、清洗、置换完毕,在进行过第一次用火的地方,第二次可采用便携式测爆仪作为分析依据。动火分析要安排专门人员,在接到需动火分析的电话时,必须 20分钟内赶到要分析的现场。分析时不仅要将动火点与之相连的管道、设备进行分析,而且要对动火点周围5m以内的环境进行可燃物浓度分析,且报出的结果要有一个结论。 1要用火的设备和管线要做分析;对动火人不需进入设备的情况,只要做可燃物含量分析;对于需动火人进入的情况,还要做氧气含量分析和毒物浓度分析。 2用火分析不宜过早,一般不超过火前半小时,分析试样要保留到用火之后,分析数据要做记录,分析人员应在分析单上签字,一个动火部位开一张分析单。 3对于环境和非物料管线、设备用便携式测爆仪测试,对于在用管线、设备,一方面用测爆仪测试,同时也要取样后用仪器分析,特别是对于公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