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中心废弃物处理程序 1 目的 1.1 确保分析检验过程中的废液、废气、固体废物(废渣)、分类存放,定期清理、回收、以避免对环境中的空气、水源等环境造成污染。保护环境、生态安全。 2范围 2.1 各化验室分析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检验废弃物。 2.2 外单位委托分析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检验废弃物。 3职责 3.1 中心安全员负责管理、检查。 3.2 各化验室安全员及班站长负责管理、检查、督促。 3.3 检验废弃物由各班站人员定期按类别送回所属生产装置或指定场地。 4 各化验室分析检验过程所产生的废液、废气、固体废物(废渣)处理程序如下: 4.1第一化验室负责炼油各部、贮运部的正常中间控制分析和部分原料、半成品、出厂产品的分析以及生调部、生产装置的临增分析任务,分析过程中发生一定数量的废液(分析后的样品、按规定保留的样品、洗涤采样和分析玻璃器皿的溶剂等),目前化验室与炼油二部及各采样装置按约定俗成的办法,废液每天或不定期到二蒸(A)采样排放口或采样时在各装置采样排放口清倒。过期试剂溶液交回中心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