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挖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人工挖上,前后操作人员问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法。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土作,并且不得将上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覆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 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