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例会制度 一、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及控制投资,确保工程计划和任务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协调工程参与各方人员的工作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通常情况下,工程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第一次工程例会确定。除定期的工程例会外,工程管理部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并做好必要准备。 四、参加对象: (一)、建设方:现场负责人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 (二)、监理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员、安全员等; (四)、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事先通知指定其他相关的单位人员出席会议,如供应商,施工单位上级主管等。 五、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