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主体木工模板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性质:建筑工程主体模板制作安装(含辅助材料) 四、工程范围: 施工图、设计修改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范围内的的模板制作安装与拆除、支模架搭设与拆除等。 五、 承包内容:模板制作、安装与拆除;支模架搭设与拆除;进场材料的卸货;材料的场内运输与吊装;拆卸材料按标化要求的清理(包括余砼铲除、铁打拔除、扣件拆卸、铁丝去除)与堆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六、 承包价格:按施工图的建筑面积,合计( ),每平方米为( )元,承包总价为( )(¥)( )(元),面积决算时不作补平方,按以上总平方计算。施工中如有联系单及工艺更改增减工程量费用不作调整,在总价包干内甲方不作补偿,赢亏由乙方自负。 七、材料、机械的提供:甲方提供模板、方木、钢管、扣件、地下室的止水螺杆及到各楼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