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施工安全协议 由于施工中存在交叉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事故的认定有关规定,就工程项目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等相关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特别注明:施工现场闲人免进,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 若施工人员因没有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带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管理公司帮助协商解决。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因施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