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 2、“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论证;2)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项目的文件;3)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当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4)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安全预评价;5)对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或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进行设计,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有安全生产专篇,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6)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7)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公司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8)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验收合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