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行车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车辆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驾驶员、车辆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章 一般规定 发生违反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属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且损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为一般交通事件,发生人身重伤、车辆丢失等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或损失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 责任划分 一、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车辆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证取证、车辆保养、定检、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保险索赔等工作。 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人员资质、交通违章、车辆配置常用工器具、车辆应急物品、车辆卫生、日常培训等检查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