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将工地建设成为文明施工工地,根据项目部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奖罚规定: 1、 工人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若不戴一次,工人罚款十圆,管理人员罚款五十圆。2、 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拖鞋和高根鞋,若发现一次罚款十圆。3、 施工现场禁止外来人员会客和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罚款五十圆。4、 严禁在作业现场戏笑、打闹、打架,一经发现处以50-500圆罚款。5、 不准酒后上班,一经发现罚款100圆。6、 作业人员必须佩带胸卡,发现一次未戴罚款5圆。7、 作业现场未经专管人员批准不允许动火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0圆。8、 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要加以爱惜,若损坏、偷走除照价赔偿外,一次处以50-100圆罚款。9、 各班对材料不得浪费,要努力做到工完料尽,若浪费材料按价值的5倍罚款。10、 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动用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发现一次罚款100圆。11、 施工现场,楼层不得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50圆。12、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款300圆。13、 不得对电源线路进行乱拉乱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