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监督单位:( )发包单位:( ) 作业方一:( )作业方二:( )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 )现场施工安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三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三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机械制造行业、建筑和安装行业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方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作业时,施工双方方必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