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直流焊接设备管理责任制 1总则 1.1交直流焊接设备的日常管理由使用车间、班组及其指定的专责工负责。1.2交直流焊接设备日常出现的机械缺陷由使用单位电焊工自行处理,电气缺陷和绝缘测试工作由使用单位联系电气车间处理。1.3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交直流焊接设备不好用,影响机组主辅设备检修、投运、备用时,按厂可靠性管理制度考核。2.电焊机、变阻器的安全使用规定2.1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的规定相符。电焊机应保持清洁,应平稳地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准靠近高热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室外使用的电焊机必须有防雨雪的防护措施。2.2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焊机时,工作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最小水平距离为5米以上。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及附近进行焊接工作时,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并必须备有消防器材。2.3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当电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严禁多台电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2.4在电焊机电源开关合闸前,应检查电焊机外壳是否已接地,导线绝缘是否良好,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设备和工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