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通信中断故障期间确保井下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规定:所有煤矿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本规程的相关规定。 一、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概况鹤壁市柴厂煤矿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安装完成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2021年底进行系统升级,一直正常运行至今。地面监控中心装备有监控主机2台,均装有KJ101N型监控软件系统,打印机2台、UPS后备电源1台,通信传输接口1台。目前配有安全监测工共8人,均经过培训持有特殊作业证件。其中4名女工负责监察地面监控中心,4名男工主要负责井下安全监控设备的维护与安装。二、 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1、矿井应配备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件,备用数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2、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电缆敷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4、安全监控系统每年鉴定1次,井下监控设备每月检修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标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