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机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检查作业场地应具备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有水源,机棚内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条件,并不得积水。 2、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牢,并保持水平。 3、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泵、机内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4、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5、在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6、固定式搅拌机的操作台是否能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示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作台是否垫上橡胶或干燥木板。 7、移动式搅拌机长期停放或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应做好清洁和防锈工作。 8、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9、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10、搅拌机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面,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