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 1 适用范围 凡在公司范围内生产区域和所属新、改、扩建设项目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 一级:进入炉、塔、釜、烟道作业或进入含有油、气等有害介质的罐、管道作业,由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办理,由分公司(单位)安全员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二级:1.进入污水井、阀井、水罐、管道、池、坑、暗沟、隧道、涵洞作业或进入其他封闭、半封闭通风不畅设施及场所,由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办理,由分公司(单位)安全员审核、主管负责人审核,再由安全环保部审批。 13 办理方法 1 施工(作业)单位负责人依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向审核、审批单位提出办证申请,介绍作业内容和作业环境,并编制作业安全措施。 2 生产单位负责填写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