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经营副总经理是煤矿矿用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的主要负责人。经营副经理要掌握矿用物资、设备的管理要求,熟悉维简费、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等规定。经营副经理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保证煤矿采购的矿用物资、设备证件齐全、质量合格、供应及时。 (一)、岗位职责第1条 应在分工范围内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矿用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认真执行有关规程、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第2条 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货物使用等工作。第3条 加强对相关部室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积极支持采掘一线和职能部门的工作。第4条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物资、资金、设备等供应问题,不得影响现场使用。(二)、责任追究第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经营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