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户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 为了强化、治安安全管理,确保消防、治安安全,杜绝火灾、刑事案件、治安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治安安全的管理规定及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指定本责任书: 1、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体业主是本单位、本户头的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户头的消防、治安安全负责,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人必须在其管理或经营的范围内认真落实各项消防、治安安全措施,确保消防、治安安全。 2、各经营户(业主),在店铺装修时必须保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出入口和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店铺装修必须按程序报经消防部门审核和经消防安全验收,未经消防安全审核和消防安全验收,不得擅自施工和投入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治安管理人员,加强所属人员的消防、治安安全教育,强化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并按要求健全相关管理台账。 4、落实消防、治安安全责任,按照规定标准,配足配齐消防器材,明确专人负责,经常维护保养,使之随时保持适用状态。并制定应急预案,按预案组织炎凉,使全体人员真正做到遇有火情会报警,灭火器材会使用,初起火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