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结合实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责任目标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施工企业年度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对各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3、施工企业年度内创县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达到50%以上。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 壹 个以上。 4、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达75分以上(含75分)。 5、各专项方案备案实施率达100%,大型机械设备备案、验收、检测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