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 三、责任部门 生产车间、设备能源部、工程部、安全环保部。 四、程序 4.1三同时的定义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三同时评审 4.2.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 4.2.1.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4.2.1.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4.2.1.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4.2.2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