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 则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214号),住房了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2114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甘建工2021408号)文件精神,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凡在.市范围内从事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等有关活动的施工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3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分包企业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单位实行专业平行发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