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 为了确保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提高井下供电的可靠性,减少停电故障次数。在发生停风停电故障的时候,迅速而安全地加以处理,缩短停电时间,及时恢复安全生产。特编制林丰煤矿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措施,希矿属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则 1、机电队应按本规定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设备的防爆性能完整,电缆性能良好,吊挂整齐。 2、通风队应保证整个供电系统所在巷道,瓦斯含量控制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 3、采煤队、掘进队,应按施工设计和作业规程作业,保证工程质量,为安全供电创造条件。 4、各设备操作司机、值班电工、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值班矿领导和矿井调度人员等,均应按本规定协同处理停风停电故障。井下其他生产工人,也应按本规定有秩序地撤退待令,禁止擅自送电送风。 5、凡是计划性(预防性)检修机电设备而停风停电的、放震动炮穿煤层时停风停电的,不按本规定处理。由相关部门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6、本规定与煤矿安全规程相抵触时,以煤矿安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