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警示、标识牌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矿区各矿井井下所有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牌板管理,本着规范、实用、节俭及便于日常管理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牌板的设置、吊挂一般规定 各种牌板按要求进行设置、吊挂,吊挂高度为巷道腰高的1.5米处。 (一)、工程牌板的设置 1、采、掘、修工程牌板设在巷道入口处安全地段帮上,并吊挂在横杆上。 2、各岗位点的工程牌板设置在便于人员观看的位置,相邻牌板的吊挂高度保持一致且水平垂直。 (二)、安全标识牌的设置 1、各岗位点的电话、灭火器、消防水管、急救箱等提示牌必须吊挂在相应设施位置的巷道帮上,吊挂符合安全及人机工程的要求,易于人员发现。 2、高压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有人工作禁止启动等牌板设置在靠近高压设备的入口或围栏上,有人工作牌临时设置在检修的开关上。 3、配电重地闲人莫入、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等牌设置在机房、硐室入口处。 4、禁止车辆进入等综合警示牌,设在禁止人员及车辆进入生产区域的边界处,使用必须到位。 5、规格尺寸相同的提示牌或其它安全标示牌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