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炼工段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精炼岗位工艺安全操作、设备检修维护的安全作业。 2.上岗的基本要求 2.1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原化工部有关安全禁令,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能持证上岗操作。 2.2上班必须按劳保用品着装,严禁酒后上岗,工作期间严禁打闹,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岗位及生产区严禁吸烟, 2.3按时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加以消出。 2.4不准乱动岗位消防设施、安全装置及,以免发生意外,安全装置要定期检查校验。 2.5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消防器材,防毒防护用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6对本岗位机、电、仪所出现的异常或故障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擅自乱动,更不准拆卸,否则承担责任。 2.7对本岗位的设备要加强维护,严禁敲击,杜绝野蛮操作,运转设备必须加设安全护罩。 2.8严禁超压、串气、带液等各种形式的违章操作现象发生,出现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2.9严格控制各工艺指标,防止窜压而损坏设备。 3.生产中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