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队管理制度 为使井队能安全顺利地完成钻井生产任务,争创同行一流钻井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国家公司及井队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爱岗敬业,自觉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目生产指令,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三、生产期间,提前半小时到井场进行予检,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做到上岗前有安排,下班后有总结。 四、上班期间,各岗位人员要服从班组长(含司钻)的领导和安排,坚守岗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下班后有总结。 五、上班前8小时严禁喝酒,如发现不准上岗,按旷工处理。 六、严格遵守钻井各项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安全生产。 七、爱护井队的所有设备,对动力系统、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保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种台套设备保持良好状态运行,但因保养维护不当,未发现问题而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故意损坏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处罚,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人员、设备损失者,经认定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八、正常待钻期间,看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