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放炮一般规定 井下放炮必须由持有公司发给的放炮合格证的放炮员担任。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放炮说明书。放炮员必须按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 (井下放炮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含水.(水胶.或乳化.);使用毫秒雷管时,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放炮作业时,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都必须在严格现场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执行放炮“三警戒”制度,即:警戒人、警戒网、警戒牌。班组长要亲自安排警戒和撤除警戒。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否则,罚责任人5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1000元,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毫秒.。(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严禁一个炮眼使用两个雷管或不同品种的.,否则罚放炮员10元/眼。 井下.都应采用正向起爆。低瓦斯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时,可以反向起爆,但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