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监控分站安设安全技术措施 1、监测科监测队在接到监控系统安装设计后,必须严格按照监控系统安装设计立即组织施工,必须在采掘队组生产前将监控设备安装完毕。 2、监控系统型号为KJ333型,分站采用KJ333-F2型监控分站,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每台监控分站应按要求接主、辅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3、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4、井筒和巷道内的监控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5、传感器的信号电缆延着风筒拉线或自行打拉线敷设,工作面传感器的信号线敷设到距工作面20m时,延着顶板锚杆或者临时支护敷设至风筒另一侧,要求全线吊挂平直,严禁监控线落地。电缆接头使用矿用本安接线盒,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