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主皮带安全运行措施 井下主胶带输送机是我矿出煤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安全运行直接影响矿井产量及安全生产,为保证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措施: 1、胶带输送机道要有完善的消防设施,机道内要有消防水管,不得有易燃、易爆物。机道内每隔50m有一个闸门和管接头,管接头处要有用于消防使用的软管,长度不得低于25m。皮带机头必须配备2只合格的灭火器和1个不少于0.2立方米灭火箱,灭火箱内必须装满灭火沙和足够的沙袋。灭火器的放置应便于取放,不得捆绑,砂箱制作应规范且砂质符合要求。2、机道每30米应安装一盏防爆灯,保证有足够照明。3、胶带输送机严禁人员乘坐。4、胶带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阻燃输送带,皮带接口必须编号,并有专人每日检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胶带输送机驱动滚筒必须使用粘胶技术以防皮带机打滑,滚筒包胶材料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液力偶合器应使用水(或难燃液)介质与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5、斜巷(倾角超过5)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