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阻燃胶带防着火措施和管理制度 目前我矿井下使用的皮带机很多,为切实防止井下皮带机着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井下皮带机的胶带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和产品合格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阻燃胶带。供应部门在进货时必须严格对此进行把关,查验并作好有关的台帐和记录。各皮带安装使用单位在领用胶带时,必须严格进行检查,严防非阻燃、不合格胶带入井。 2、井下使用单位的干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重视和抓好皮带机安全管理,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上级和本矿的各项有关皮带防着火的规定及措施。 3、由使用单位负责,在每条皮带机机头要至少备放两个灭火器和不少于0.2m3的灭火砂,并配备至少1条25米的胶管和快速接头:由通灭部、通风队负责在每条皮带巷安设灭火水管,从机头开始每50米安设一个水咀且要保证水管经常有水,安设好后交使用队看管,使用队配上25米长的胶管并要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发现问题时汇报处理 4、由通灭部,通灭队负责在皮带机机头、转载点及沿线按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安设齐全喷雾降尘装置,并按规定落实皮带巷粉尘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