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起吊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概述:井下各施工地点,设备采用锚杆起吊方便、快捷,但有时锚杆拉弯、拉出、拉断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保证锚杆起吊设备时安全、顺利地进行,编制措施: 一、锚杆: 1、锚杆:锚杆长度:1.6m;锚杆直径:18mm 锚杆均使用配套标准螺母坚固,每根锚杆锚因力不小于45KN。顶板破碎,淋水处,煤(岩)层松软处,不得作为起吊点起吊设备。 2、药卷:每根锚杆用不少于2支K3540树脂药卷锚固,不得使用过期的树脂药卷。 3、联板:采用(A20)钢板制成,L*B=(400600)*80mm。 二技术要求: 1、起吊设备锚杆不得使用巷道支护锚杆,必须采用重新施打锚杆起吊。 2、起吊1T以上设备,采用吊梁起吊,起吊梁至少走4根锚杆固定,起吊梁材质采用11#新工字钢,无裂隙变形。不得使用锚杆直接起吊,施工单位按措施要求执行。 3、起吊设备锚杆按三花布置,间距500mm,锚杆间联板长度400600mm,联板厚度不少于20mm。 二、安全技术措施: 1、设备在起吊前,施打起吊锚杆,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