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烧焊安全技术专项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之规定,在井下主要硐室、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为确保井下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如下: 一、施工时间:2021年3月12日 时至 时 二、施工地点:1605工作面 三、施工内容:烧 焊 四、参加施工人员:安监员、瓦斯员、烧焊工一人及相关施工单位工作人员。 五、施工负责人: (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指定安全检查员和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检查和督导,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周围10m范围内应彻底清扫浮煤、渣及其它易燃物,在周围洒水防火,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2、在工作地点,必须有专用灭火软水管,并保证水流正常充足,长度足够。其它工作地点首先检查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事前要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且工作前要认真对其检查是否可靠,工作时首先在烧焊处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及时汇报调度部门,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