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通风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井下空气质量,改善作业现场通风除尘环境,进一步规范通风工作业行为,推进谁主管、谁负责管理机制的时效性,有效防止炮烟中毒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负责井下通风除尘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现场其他相关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二节 管理方法和要求 第三条 严格执行通风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脱岗、串岗。 第四条 通风防尘工必须是具有三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反应灵敏,诚实可靠的工人。 第五条 认真检查各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严禁带隐患作业。 第六条 经常认真检查工作范围内通风设备设施完好状况,保证通风良好。 第七条 压吸风机的间隔距离必须保证10米以上,否则罚款100-200元。第八条 风机必须安设在顶板及帮壁安全状况良好的位置且与运输设备的安全距离在30厘米以上,否则罚款100元。 第九条 风机的工作方向要合理,压入风机设在主风流进风侧,否则罚款100元。 第十条 每天要检查风机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电器开关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