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队,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2、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因现场条件所限,防火间距部分达不到标准的,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方可以适当减少防火距离。另外,还要注意在防火间隔中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3、施工现场根据临建布置平面设有消火栓、灭火器、及砂箱,生活区工棚保持防火距离,消防通道畅通,具体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严禁在专用通道内堆放材料。4、安装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注意以下防火要求:A、各类电器设备、线路不得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处要接牢接实,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B、存放易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房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房外。C、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D、在高压主线下面不得搭设临时建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