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运输队)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查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4、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5、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6、维修人员每天要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可靠,检查设备各部油量,油质符合规定要求。对安全保护装置要调整试验。 7、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 8、高空和井口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9、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0、 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不能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