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控制方法与措施 一、建筑节能技术与管理: 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体系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要求提供施工资质、施工方案、管理及施工人员上岗证、材料合格证及大型耐候性等形式检验报告。 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应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5、掌握和熟悉节能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熟悉节能及相关的规范和相关的专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