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