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 “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3、责任者行政部、保安科、工程部、建设项目单位。4、程序4.1、“三同时”的定义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4.2、“三同时”评审4.2.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行政部、环保部。4.2.1.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4.2.1.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4.2.1.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4.2.2、行政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