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越线架)搭设分级验收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基建、检修等施工现场(含外单位在连云港供电公司管辖设备上及周围的工作和公司系统各单位到用户的工作,以下统称为施工现场)脚手架(越线架)的管理,做到施工现场脚手架(越线架)的安全管理规范化,保证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设备故障,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系统各单位以及承包本公司工程的所有承包单位。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对于施工现场脚手架(越线架)的搭设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4 跨越线路的越线架搭设规定及流程 4.1跨越35千伏及以上线路所搭设的越线架必须由施工单位征得线路运行单位同意,编制施工方案报生运部批准,并报安监部备案,按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2跨越10千伏线路所搭设的越线架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报线路运行单位批准,并报安监部备案,按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3越线架搭设由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书面上报生运部组织验收。 4.4必须由生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