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实现中新化工安全“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目标,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1.1对于公司下发的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否则将进行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仍未进行整改将加倍处罚。1.2对于不按规定执行、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处罚的款项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专用基金”,用以奖励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人。1.2.1个人着装及防护1.2.1.1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露趾凉鞋者,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1.2.1.2 施工现场穿裙子、短裤、背心或赤膊者,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1.2.1.3 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施工班组的休息室除外);1.2.1.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1.2.1.5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者,罚款100元人次;1.2.1.6高空坠落,罚款100元人次,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