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安全操作总则 1、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设施,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3、新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独立操作。电气、起重、厂内车辆驾驶、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外来参观人员,亦应接受安全教育并由有关人员带领。4、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要把过长(拖过颈部)的发辫放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严禁穿脚趾及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系领带或围巾;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5、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置安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工种以外的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经培训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