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教培中心是煤矿包括员工培训、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在纪委书记、安监处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教育培训中心教职员工必须熟练掌握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证。 一、安全职责 第1条 负责公司层面的安全培训、技术培训、业务培训、特殊工种培训、派出培训管理、政治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管理等工作。 第2条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编排及培训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员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考核。确保符合实际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3条 负责对外与教育培训机构联系,搞好合作办学或聘请专家教授来矿授课。 第4条 推进型组织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干部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5条 负责教育培训中心内部设施的安全使用。 第6条 负责管理教育培训经费。 第7条 负责监督各单位周一安全教育的开展及安全教育效果。 第8条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未达到规定的培训效果,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