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消防、卫生、饮食、交通、集体活动、校园治安等安全工作,努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教育部有关学校安全以及省、市、县安全文件的要求,从维护.稳定,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安全保卫任务落实到实处,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 二、主要工作 1.学校各个岗位的教职员工都必须把安全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上来,增强安全工作的意识,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做到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将学生赶出课堂。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教师严禁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得无故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