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监区打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监区掘进分监区打眼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和贯彻煤矿安全规程、监狱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有关的安全生产指令、指示。 第2条 在带工队长和班组长的带领下干好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自身的工作安全负责。 第3条 施工前,必须认真作业规程,必须熟悉、掌握工作面的炮眼的布置、放炮说明书、支护等有关技术参数及相关规定。 第4条 熟悉打眼机具的性能、结构原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一般的故障排除方法。 第5条 打眼前,必须认真检查打眼机具各部位,机件是否完好,风、水、油量是否正常,打眼地点顶板岩性有无变化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开钻打眼。 第6条 搞好与其他工种的配合协作,互创有利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第7条 遵章守纪,严禁三违,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8条 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总结操作经验,努力提高操作水平,全面促进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