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监区副监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监区副监区长对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文件,指令,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第2条 在分管矿长、监区长的领导下,协助监区长抓好本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区长外出时,副监区长代理监区长全面主持本监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3条 负责制定本监区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与措施,并协助监区长抓好本监区日常考核及落实工作。 第4条 根据矿生产作业计划安排督促工程技术人员及时编写施工作业规程和措施,并认真审查;认真组织监区干警职工及罪犯规程、措施,使规程和措施在现场很好地落实和兑现。严格按规程指挥生产,狠反“三违”。 第5条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生产隐患排查、分析会等,按时参加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对有关安全隐患,制定措施并落实整改。 第6条 深入井下现场,每月下井个数